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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青幼儿园园内外集体活动时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9-04-01   点击:   来源:   作者:

东青幼儿园园内外集体活动时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1、园内文化、娱乐、体育集体活动时的幼儿伤害或突发疾病事故发生时。

2、园外郊游、野营等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或幼儿突发疾病时。

(二)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发生的原因:

幼儿园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

(三)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预防措施:

1、活动前由幼儿园必须通过广播、国旗下讲话、家长园地、健康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幼儿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租用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时必须验证相关的证照,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状。同时要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和帮助,确保交通路线安全。

3、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要求租用交通工具的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6、园内外集体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落实专人管理,禁止幼儿入内游玩。

7、园外全园性集体活动前必须向区教育局进行汇报请示,并取得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活动。班集体活动必须经园长室批准方可进行。

8、活动前配备好相好急救药品、安全防护设施,规划好行进路线,落实安全保卫人员。

(四)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幼儿在园内外集体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联系家长,告之情况,班集体活动的应立即向。

2、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并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按区教育局突发事故的汇报规定,上报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3、园内外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人员的外置:

1)受伤人员,按第一条执行。

2)其他非受伤人员:首先,要迅速控制、稳定幼儿情绪,以免由于失控再次造成其他事故的发生。第二,安全、有秩地进行疏散撤离,属交通事故并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幼儿,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新的交通事故。

4、采用必要的手段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

7、及时做好幼儿及家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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