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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9-04-01   点击:   来源:   作者:

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东青幼儿园

一、可能引发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户外幼儿追逐、打闹;

2、幼儿自行到园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幼儿园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4、幼儿园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

5、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6、幼儿园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7、实验操作不当;

8、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

(二)、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1、通过广播、幼儿安全手册、家长开放日、致家长一份信等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制度。

3、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

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

3、一般事故由园长室处理,并报园长室备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汇报。

4、重大事故发生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处理。

5、保护现象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幼儿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幼儿园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处理。

7、根据《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不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时向区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8、一次性解决原则。幼儿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等原则问题;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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