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主办、《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的一项专门面向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自200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迄今已为第九届。八年来,这一活动宗旨及评奖导向得到了较好体现,深受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欢迎,参与教师日趋踊跃,论文质量稳步提升,论文数量逐年递增。 为进一步坚持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服务的活动宗旨,切实提升“蓝天杯”活动的认可度和权威性,活动将继续组建由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和特级教师参加的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希望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教师踊跃参加。 附件: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2: 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举办的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仍由《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每人送评不超过两篇,字数原则上3000字左右,一般不超过5000字。 3.为有序评审、减少差错,自今年始,将采取网上提交与寄送纸质文本同时进行的方式。打印稿的打印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打印用A4纸。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科研和教育管理人员)、各培训机构师生,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比。参评对象尤其要向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起止时间 2011年4月25日~6月30日征文,2011年8月评审,2011年9月颁奖。 四、选送要求 1.各市、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所在地区域内的征稿和收费工作,个人也可单独申报;有关培训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征稿和收费工作。 2.所有参评论文均需在网上申报。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http://{域名已经过期}),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具体要求及登录方式详见网站说明。 3.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主要用于评审、授奖和印刷优秀论文集等,可由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注明评审费)。 4.纸质论文和评审费原则上由各教师进修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集中寄送,联系人:高步云、许顺芬,电话0510—82932605、82932642。纸质论文寄送和评审费邮汇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19号,《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宜兴工作室高步云收,邮编214206。 评审费银行转帐帐号: 户 名:宜兴市财政局(教师进修学校分户) 帐 号:32001616250051210519 开户行:建行东山办事处 五、评比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组织论文的终评。 2.评奖类别将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进行。根据论文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左右,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由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和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还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9月的颁奖活动。 4.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如发现属抄袭的参评论文,则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并将姓名和单位通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六、结果查询 获奖结果将于2011年9月底前后在“江苏教师教育”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http://{域名已经过期})上正式公布。请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即可查询。 《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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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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