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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发布时间:2012-06-11   点击:   来源:   作者:

江苏省第十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举办的江苏省第十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仍由《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每人送评不超过两篇,字数原则上3000字左右,一般不超过5000字。

    3.为有序评审、减少差错,自今年始,将采取网上提交与寄送纸质文本同时进行的方式。打印稿的打印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打印用A4纸。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科研和教育管理人员)、各培训机构师生,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比。参评对象尤其要向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起止时间

    2012年6月征文,2012年8月评审,2012年11月颁奖。我园截稿日期为6月15日。

    四、选送要求

    1.各市、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所在地区域内的征稿和收费工作,个人也可单独申报;有关培训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征稿和收费工作。

    2.所有参评论文均需在网上申报。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http://{域名已经过期}),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具体要求及登录方式详见网站说明。

    3.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主要用于评审、授奖和印刷优秀论文集等,可由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注明评审费)。

    4.纸质论文和评审费原则上由各教师进修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集中寄送。 

    五、评比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组织论文的终评。

    2.评奖类别将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进行。根据论文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左右,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还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11月的颁奖活动。

    4.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如发现属抄袭的参评论文,则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并将姓名和单位通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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